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8年10月21日 FA02版

妻子病重 丈夫不再管

28岁的梁棣梅患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需30万医药费,丈夫表示“绝不借钱治病”

  本报讯(记者 门君诚)“他们说我的病是个无底洞,永远也看不好,不管我了。”昨日,躺在三水区人民医院急诊科病床上的28岁女子梁棣梅面部浮肿声音微弱地说,她的身边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

  前日上午,身患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病的梁棣梅独自一人来到医院。记者从医院了解到,梁棣梅的病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将会危及生命,而她的丈夫却以“被骗”为由拒绝照看。

  妻子:“老公说他不会来了”

  梁棣梅告诉记者,她去年12月和丈夫林秋明领了结婚证,从肇庆嫁到三水大塘,随后就发现头晕头昏、浑身没力。据其称,前日上午她独自一人坐摩托车从住处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到医院治疗。

  “我向朋友借了1000多块钱交了押金,现在也没有钱了,他们也不来看我。”梁棣梅说,来到医院她向丈夫打了电话,“但他告诉我他不会来了,这个病永远也看不好。”

  据急诊科的一位护士讲,梁棣梅住进医院两天了,也没有家属来看望照顾。“很可怜的,吃饭都是我们去给她打。”

  医生:严重贫血需骨髓移植

  梁棣梅的遭遇也得到了医院的同情,急诊科主任李医生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是,“看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通过社会帮助,赶快治疗,不然很危险,像小感冒这样的病都可能最终要了她的命。”

  李医生介绍,经医院初步诊断,梁棣梅得的是Ⅱ型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但是否有白血病目前还没有确诊。梁棣梅的血液中,全血细胞低下,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淋巴细胞都偏低。

  据悉,目前医院为梁棣梅采取的是应急措施,为她输血,提高她体内各种血细胞的水平,但这已经让她所借到的1000来块钱花光了。而要彻底根治,就需要转到较大的医院做骨髓移植,前后还需要再花去30万。

  丈夫:“结婚前,她隐瞒病情”

  梁棣梅的丈夫林秋明在三水一家公司开货车,据其称每个月只有1500元工资。昨天下午,林秋明约记者在三水西南街道自己的堂姑家中见面,细说个中原由。

  31岁的林秋明介绍,他于去年8月份经朋友介绍,开始与梁棣梅接触,两人于去年12月18日登记结婚。“结婚后,就突然发现有病,如果她不隐瞒病情我可能就不和她结婚。”梁说,他了解到梁棣梅在10多年前有贫血,一直隐瞒着他。另外,梁棣梅的父母现在也联系不上,“如果没骗,她老爸怎么不接我的电话,不过来看看?”

  林秋明的堂姑介绍,今年1月份的时候就发现了梁棣梅身体的变化,“她脸色苍白,全身水肿”。从那以后梁棣梅就开始不停地吃药。今年6月3日开始,梁棣梅在家人的陪同下多次到三水人民医院治疗,花费3万多。尽管梁棣梅办了医疗保险卡,但只报销了7400元。

  据林秋明的弟弟林某介绍,他于去年7月29日发生车祸,家里前后花掉了15万,能借的亲戚都借了,“把家都掏空了”。

  据此,林秋明表示,“我绝对不借钱给她治病。”并在众人面前称,“我还是有些良心,如果我没有良心,我早就不管她了,走了。”“我们的夫妻有名无实”。

  对于是不是去医院看望妻子梁棣梅,林秋明称:“看情况,现在还不知道。”

  各方说法

  律师:丈夫涉嫌遗弃行为

  对于梁棣梅的遭遇,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婚姻法》里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妻子患病住院丈夫有义务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给予支持。“如果丈夫长期不履行扶养的义务,不理不睬,这就涉嫌遗弃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譬如因遗弃使妻子死亡,就可能涉嫌违法,涉嫌遗弃罪。”


  民政局:可申请医疗救助

  记者昨天下午致电三水区民政局救济股,相关负责人表示,梁棣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医疗救助。根据规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万元以上的按40%计救助金,全年累计医疗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按上述标准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相当困难的,经批准可适当增加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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