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9年5月15日 B02版                                

按错转账号 2000元“飞”了

银行称自身无责不会赔偿,律师建议可协调或诉讼解决

  本报讯 记者林成宝报道:本想给母亲转账2000元,却不小心记错账号,把钱转到了别人的账户里。近日,禅城区的苏小姐身上发生这等这乌龙事。而银行方表示,此事过错在事主,银行不给予赔偿。

  昨日,家住禅城东方广场附近的苏女士向记者说,本月1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其女儿在福禄路一建设银行网点的自动柜员机上给她转账2000元,但转完后女儿才知道转错了账号。“她说多写了一个零,随后查账户余额,显示钱被转出去了,但我的账号上却没有收到钱。”

  苏女士说,其当时赶到银行后马上找到工作人员,反映了其女儿发生的事情。“工作人员让我第二天再来。第二天去时,工作人员却告诉我钱追不回了。”苏女士说。

  昨日,记者还就此事电话采访了苏女士女儿。她表示,她这是第一次转账,转账过程中两次在按“确认”键时都未发现母亲的名字。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银行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客户在转账时,柜员机会有两次“确认”提醒,且在按“确认”前,都会有一个“取消”的回车键,如果客户发现有误时可以按“取消”,这样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且在每次‘确认’前,客户也可以在屏幕上看到转入账号户名。”

  该负责人说,如果客户两次都按“确认”,机器也就自动认为无误,就会转账成功。“像苏女士的这种错误,是自己造成的。加之我们也不清楚收到钱的那一方是否我们行的,如是,我们有规定不能随便提供客户的个人资料,如不是,我们也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像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也无法给予赔偿。”对此,肖坤提醒市民,市民在转账时,一定要看好对方账号和对方的名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说法

  客户可通过法院起诉

  对此问题,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的游植龙律师表示,首先,苏女士可以通过与事发银行进行协商,找到钱款转入账户户主,协商返还钱款。“银行可以配合查看收钱账户是否该银行的客户,如果是的话,可提供一下对方信息,如果不是,银行应该也可以查到是哪个银行的账号。”

  如果找对方协商不成,龙律师表示,客户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银行,因为法院有权可以对客户的个人资料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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