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9年7月16日 B02版                                

因为一条小路 两村结怨8年

为南海九江南金村委两自然村,专家劝谕应相互尊重“相邻权”  

    本报记者 麦凤庄

    你为方便拆了我的路,我为防盗堵了你的路,两家因路结怨8年,矛盾未断。村委夹在中间难做人。这一幕发生在南海九江南金村委的两个自然村。专家劝谕,双方须互相尊重“相邻权”。

  新怨起于防盗门

  昨日,记者接到南海九江南金村委属下的先四村小组村民反映,称村小组一条通往村委集体鱼塘的小路,被隔壁南一村小组建了扇防盗门,晚上十时到早上五时关门,以致影响了先四村民到鱼塘看守,从而导致农户经济损失。

  昨日下午,记者在几位先四村民引路下,经过南金大桥,走上南金基耕桥,看到桥上安装了一扇防盗门,上面标明了开放和关闭时间为早上5时,到晚上9时(后经双方协商延后至10时)。穿过基耕桥,往右走,一条小路通往田野,记者问身边几位引路村民,该路是属于哪个村小组,其回答是“公共的”。走了约200多米,与田野交接处又发现一扇防盗门,旁边有一则公告,内容大概是因防盗需要,从6月1日起在南一村范围各村口装防盗门,出入可知会村口保安开门。先四村民觉得南一村加防盗门,让他们很不方便,“一晚至少要查看鱼塘3次,前晚,因为关着门我没及时知道鱼塘增氧机坏了,导致鱼塘里的鱼全部浮头,几乎缺氧死。”村民谭礼卫说。

  但南一村的村民小组长崔海良否认造成不便,而且加装防盗门以及视频监控,是出于治安需要。“我们村小组面积大,人口达700人,出入口有七个,而且农耕地就位于佛开高速底下,经常有贼从高速路下来,偷完了再由南金村的基耕桥逃走,”崔海良说,今年春节便有贼入两户村民家盗走20多万元,不见了30多辆摩托车。

  于是从今年5月起,南一村开始在七个出入口加装视频监控,并安装防盗门。“南一村村口设保安亭,24小时值班的,其他出入口按时限开门。如果农户有需要可以从南一村村口入,叫保安开门,不妨碍出入。”

  崔海良称,视频监控和防盗门安装得到村委批准,而且是在自己村范围内,加上有补救措施(保安值班开门),不构成影响。

  旧怨起于石板路

  这场矛盾勾起了两自然村埋藏久远的旧怨,记者了解到,村里沿河涌边上有一条上百年的白石板路,一直以来就是南一、先四等自然村通往外界的通道,路旁一边是先四村的地,一边是南一村的地。8年前,先四村为方便,在河涌上架了一座小桥,将位于该村的一段石板路拆除大半。造成南一村民出行不便。

  崔海良认为,石板路本是南一村修的,但先四村为方便自己毁了石路,历经几年波折,对方才肯开了小口接通原来的石路。此后,南一村民为争口气,在石路旁的先四村民房开掘垃圾池(地属于南一村)令两村人矛盾进一步升级,而今的防盗门投诉已经是旧怨的延伸了。

  对此,记者走访了南金村委会和九江镇信访办,村委会负责人面对记者直摇头,无数次协商无效,村委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而九江镇信访办去年受镇领导批示,协调处理了垃圾池问题,最近又接到先四村民再投诉南一村防盗门阻民事件,他们也表示村民自行协商,可收效甚微。

  ■律师:

  应互相尊重“相邻权”

  为此,记者采访了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律师,游律师认为,无论是出于法律(《物权法》对相邻权的规定),还是出于情理,同一个村子里,共同使用村里道路设施的,都应该互相给予方便,当发生矛盾时,他主张还是先彼此协调,或由上级政府协调处理为佳,如果无法调节,也可诉之于法院,请求判决。游律师还提到,为免发生矛盾,村里的环境最好不要大动,保持历史原样最佳。如果要改造,必须先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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