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10年12月31日 A13版

46名业主拒交物管费成被告

事发三水西南汇丰花园,业主称不交费是想逼物管提高服务质量

    本报讯 记者许伟明摄影报道:“你吃了我的饭,我的饭是差了点,你不能不给钱啊。”昨日,面对部分业主因物业服务差而拒交物管费,三水西南汇丰花园小区物管人员如此回应。46名业主也因2年拒交物管费被告上法庭。

  业主:物业服务差拒交费

  “我就是不交物管费”,家在三水西南汇丰花园的麦阿姨坚定地说。按照0.4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从2009年1月至今,她共欠了物管580元物管费。几天前,她接到一份应诉通知,她被物业告上了三水法院。

  麦阿姨2002年入住汇丰花园。从去年开始,麦阿姨就发现,自己停车房门口的水泥板总是被震碎,还停了一辆挡路的车,导致她的摩托车取不出来。从那以后,她就搬到隔壁小区绿湖花园女儿家住,并拒交物管费。

  何女士两年没交物管费,也成了被告。她说,小区内道路一到晚上总是停满很多外来车辆,不利于业主休闲散步。小区的东、西、北3个大门平日都锁着,并且内外都停车,这也影响小区消防安全,“去年6月,小区内有个火灾,消防车就是进不去”。

  “我们不想交物管费,就是想要逼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何女士说。

  物业:“吃了饭不能不给钱”

  对于业主所列举的拒交理由,该小区物管万家乐公司负责人谭杰文说,小区以前确有外来车辆进入,但目前已经开始清理;小区通道上的车辆,是业主自己乱停放的;小区封闭的大门其实留有消防通道,但被业主停车占用。

  该小区共有800多住户。记者从万家乐公司和小区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上看到,该公司于2009年1月入驻。从那时到现在,有46户不交物管费。到今年底,每户拖欠金额在415~712元之间,合计25882元。

  另外,今年又有130多户业主不交物管费。两年下来,共有180来户拒交物管费,合计金额达4.78万元。谭杰文表示,没有物管费,影响小区正常管理,工资都发不出去了。

  一名物业公司人员说,业主不交物管费是没理由的:“你吃了我做的饭,我的饭虽然差了点,但你不能不给钱啊。”

  谭杰文告诉记者,物管和业主多次沟通,但无果,无奈就将46名2年没交物管费的业主告上法庭。至于其余今年没交物管费的百来名业主,物管表示愿意先沟通协商。

  律师说法:应按照合同办事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表示,一般而言,物管公司是由业委会通过而聘用的,双方签了合同,就应该按合同办事。如果业主认为物管服务有瑕疵,应该通过业委会追究物管责任,或解聘物管。部分人拒交物管费,会在客观上降低物管的服务质量,影响大部分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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