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11年7月5日 A07版 上网卡频“被过期”谁搞鬼? 佛山不少网吧上网卡设置有效期,发卡公司称原设计并无使用期限 统筹/佛山日报记者 李锋 采写/佛山日报见习记者 邓雨露 佛山日报记者 李锋 王晓丹 半年前在网吧办理充值的上网卡,过了半年再到该网吧上网时,却被告知“卡已过期,请重新办理!” 前天,家住禅城区新风路的李先生前往附近的月儿湾网吧上网时遇到这样的事。不但卡里的余额作废,而且重新办卡还需交纳10元工本费。 记者在禅城区多个网吧调查发现,上网卡“被过期”现象并非个例,一些经常出没不同网吧的市民两年内就办过二三张网卡,原因都是“过期作废”。 而据发卡公司称,因上网实名制而通行于佛山大小网吧的“佛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卡”,并没有设置使用期限,不排除网吧恶意调整系统设置,以强制网民办新卡而牟利的可能。 现象:上网卡一年不用“被过期” 据李先生回忆,大约在去年3月,他在禅城区普君市场附近的月儿湾网吧办理了一张上网卡,当时充了30块钱,仅用过一次。不料时隔一年后,前日再用时却被告知“已过期”。 昨天,记者拿着李先生这张“已过期”的上网卡前往该网吧,刷卡后工作人员称该卡“已经挂失,注销了,不能再使用”,需要用身份证重新花10块钱办理新卡。该工作人员称,在该网吧办卡一年内必须在该网吧消费一次,不然就算“过期”,卡中余额不会退还。 事实上,“上网卡过期”并不是个例。记者在禅城多家网吧调查时,有不少网民称自己遇到过上网卡过期的情况,手中办了两三张卡,每次办理都要重新缴纳办卡费用。在百度贴吧上,有人发问“上网卡也有有效期吗?”网友在回帖中纷纷质疑,网吧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调查:上网卡本无“有效期” 或为网吧故意“设计” 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禅城区部分网吧。在同济市场与体育路的多家网吧,记者问及上网卡是否有有效期限时,网管们的答复都称有,但具体时间多长都不肯透露。 记者还注意到一个现象,各网吧都鼓励顾客在办理上网卡时多往卡中存上网费,而且承诺“会员能够免费激活过期卡”,但当记者提出要退卡时,网吧的态度出奇一致:卡中余额不予退还。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上网卡过期原因,疑是网吧恶意调整万象系统的设置后,让旧卡过期,而让顾客不得不办新卡。“这在技术层面很好实现,只要设置网吧万象管理系统的权限即可,”这位知情人士称,有的网吧设置使用期为一年或两年,有的则是半年,如果市民在有效期内不使用,卡就会自动过期,卡中余额也随之作废。 根据相关文件,市民在网吧上网时需要用身份证办理一张上网卡,工本费10元。“每办一张,网吧即从中获得2至3元的成本费,”上述知情人透露,“这2至3元是发卡公司支付的,这是为了提高网吧的积极性。” 据记者了解,目前通行于佛山大小网吧的“佛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卡”,是由任子行网络技术公司开发与维护的。 昨天,记者致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肯定地表示,“上网卡没有使用期限,不排除网吧恶意调整万象系统设置,以迫使网民办新卡从中牟利的可能。” “各个网吧为上网卡设‘有效期’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网吧更没有权利中止上网卡的使用。”该负责人表示,上网卡失效的可能性只有两种:一、公安部明文规定现行的上网卡作废,要推行新的上网卡或实名制;二、网民保存卡时保存不当使其消磁,不过这种情况和银行卡消磁类似,只要拿到能加磁的机器中重新充磁即可。 这位负责人还解释称,办卡时交的10元工本费其实是“网吧实名审计费用”,由他们公司收取作为系统运营维护的费用,而上网卡的充值费用则不归他们公司管理。 据了解,上网卡随实名制一起从2004年9月在佛山各大网吧推行。不过,记者暂未能获得6年多来上网卡在佛山的发行数量。 警方:遇“被过期”可报警求助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现在佛山市通用的上网卡是为了监管网吧实名制上网而推行的,其功能就是为了核实上网者身份。市民在初次办理上网卡时需用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开卡,每次上网时在网吧客户端上刷卡确认后才能激活本人电脑进行操作。 对于市民所反映的上网卡“被过期”情况,警方表示,尚未发现网吧有类似行为或接到市民投诉,一旦事实确定,必将严惩网吧。警方呼吁市民遇类似情况时积极与警方联系。 律师说法:强制消费可拒绝 保留证据最重要 广东省经纶律师事务所游植龙律师表示,故意设置上网卡“有效期”强迫网民消费或重新办卡的行为构成“强制消费”,网民可以拒绝。而上网卡中的余额网民有权利查看,在网吧拒绝退余额时,网民应该强硬要求查看网吧电脑系统,查询自己余额,并要求打印每次消费及余额的清单。不过,网民面临不办新卡就没法上网的情况,还有,如果网吧把卡上所有信息清除,网民也会很被动。因此,游律师建议网民,不论在办卡还是充值消费时,都应该留好消费凭证,以便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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