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日报 2006年3月25日

离家“上瘾”皆因家庭暴力?

律师呼吁社会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本报讯 记者王超、崔景印:年纪小小,两个小孩仅在救助站竟有3次救助的记录。前天,记者在市救助站发现竟有离家“上瘾”的孩子在内。
    前天,记者在救助站了解到,有两位入站的小孩根据救助管理档案竟有3次救助的记录。其中一位自称“龙大胜”的孩子告诉记者,他的老家在南宁,跟着打工的父母一起来到广东。“我爸爸妈妈老是打我,爸爸拿棍子,妈妈拧我耳朵。”小龙告诉记者,他受不了就跑了出来,在外面瞎转,结果在大沥被保安报警后送到了救助站。
    而另一位姓杨的小孩告诉记者,自己是因为骑自行车出来玩,结果骑着出来后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不过,市救助站一位负责人对此表示怀疑,因为这两名小孩几乎同时都是第三次进救助站,第一次他们辗转找到两名小孩的父母,让其将他俩接了回去。可不久两名小孩又被人送进救助站,之后又过不久两名小孩再次被送入救助站。
    目前,市救助站正在积极联系这两名小孩的父母。“希望他们父母接他们回去后,能加强对这两名小孩的教育。”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说。
    “现有的条件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上可以依赖《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此,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游植龙认为,目前仍然需要社会、部门多方面来共同重视家庭暴力给儿童造成的伤害。他说,十几岁的孩子正处于身体和心理的青春期,家庭环境将对他们的正常成长造成巨大的影响,像救助站的小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游律师表示,许多家庭的父母都只注重自己的工作,应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考虑为子女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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