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高级律师网
2012年2月25日 游植龙高级律师参加第四十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 2012年2月22日至24日,作为某公司的独立董事,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游植龙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在武汉光谷金盾大酒店举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5年12月颁布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岗前必须参加集中授课获得资格证书,任职两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现任独立董事和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协办,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承办,培训对象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和拟聘任为独立董事的人士。
上图:第四十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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